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兰州航空工业职工大学,创建于1960年。学校设有航空工程、机电工程、信息工程、航空服务与管理等8个学院,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开设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25个专业。学院秉承“经世致用,航空报国”的校训,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理实一体的办学模式。学院立足甘肃,辐射西北,为西北乃至全国的军用飞机制造、民航客机维修、民航机场服务、机械智能制造等方面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围绕打造“技能甘肃”的要求,努力将学院建成服务航空产业的军民融合示范性高职院校。
为进一步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2〕33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件1《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和专业硕士经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纳入。
4.年龄要求为198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师德失范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8:00至2023年10月31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对标《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见附件2)如实填写《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
《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后扫描为电子版(PDF格式),与《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Excle格式)、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电子版(PDF格式)共同打包压缩,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lhzyrsc1960@***。压缩文件要求命名为: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姓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因个人信息修改或改报其他岗位导致重复投递的,报名信息以学院邮箱最终记录为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学院人事处初审报名者资格,符合相应基本条件者,资格初审通过,2023年11月8日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公布初审结果,应聘人员请登录学院官网进行查询。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信息不得更改,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应聘人员因个人失误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导致资格初审无法通过,其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4.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于2023年11月8日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公布,请应聘人员登录学院官网查询,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正反打印)原件一份;
(3)一寸蓝底照片2张,要求与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
(4)本人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有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
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现场确认,对信息真实,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由学院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提交的报名申请中所学专业与本人毕业证中专业名称一致。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缴费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考试费150元(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缴费完成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应聘资格者,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考试
1.笔试。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1,不足3:1的岗位,由学院划定60分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进行公布。
2.面试。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公布。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参加面试人员和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岗位,由学院划定60分的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试讲、专业知识问答等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确定与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进行公布。
(四)体检
学院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学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学院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调阅档案、函调、准入查询等方法,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学、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学院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院相关会议审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备案和聘用
学院将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报甘肃开放大学、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对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体检、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及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我院将适时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一经发布,视为告知。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避免因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无法取得联系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考试延误。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668480
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1999318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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