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15名博士研究生公告

时间:2024-08-18 阅读:78 兰州 高校

公告详情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甘肃财贸职业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从国内外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风师德,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


(二)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7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者经研究通过可适当放宽,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资格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对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学位博士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由学校综合研究审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     教学科研     博士

四、引进待遇


(一)符合条件的进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校内岗位津贴及学校福利;


(二)职称晋升。博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符合条件的直接定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三)职务晋升。能够胜任岗位需要的博士研究生可优先选拔任用为中层干部,并享受相应岗位绩效待遇;


(四)符合办理“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根据《“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享受20万元安家补贴,并享受“陇原人才服务卡”中规定的其他待遇;


(五)引进双一流大学(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A类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税前)50万元;其他学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补贴(税前)30万元。配偶符合博士研究生人才引进条件同时引入学院全职工作的,按两者安家补贴总和1.2倍发放。享受学校一次性安家补贴后,不再享受“陇原人才服务卡”中规定的安家补贴;


(六)以项目形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最高30万,文科类最高15万(非理工科其他学科参照文科执行),并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使用。若自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主持人),学院除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外,另根据科研项目的级别分别予以配套;


(七)引进的教学岗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额外享受博士岗位绩效1000元/月(学期内,不含假期),享受行政管理岗位绩效后不再享受;


(八)科研奖励。入职后根据每年度科研业绩成果贡献,依照《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教科研工作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试行)》给与一定数额的奖励;


(九)配偶安置。配偶符合学院专业(群)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才引进条件引入学院全职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配偶需调动至新区工作的,学校积极为其联系就业单位,为其配偶就业提供帮助。配偶无工作的,若具备学校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学校根据岗位聘用整体情况并经讨论研究后可按长期聘用形式安排工作;


(十)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报到后,按相应标准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1日住宿费和体检费;


(十一)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入职后学校提供单人教师公寓1间;


(十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坚持以用为本,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列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万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发放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岗位绩效、租房补贴等待遇可协商确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12月31日16: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姓名+专业+毕业时间+应聘岗位”格式命名后打包,发送邮件到(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代表性成果证明等材料的PDF扫描件和《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版。有国外留学经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没有毕业的,可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能够顺利毕业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和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要求,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符合要求人员,学校将通过电话联系(务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约定资格审查时间。被通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持《报名表》(正反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代表性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有国外留学经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纸质简历进行复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没有毕业的,可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能够顺利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学校统筹组织开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法,以科研成果汇报、专业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学习背景、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和适应高校教师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具体时间及考核内容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并于考核前一周通知考生本人。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及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将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公示及审批


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提交个人毕业证、学位证及档案材料等,由学院党委会审定,并办理审批手续。对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聘用。


(七)备案及聘用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经批准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监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31—6836365


监督举报邮箱:gscm201611@***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0931-6836360,19193100099,18193179676


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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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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