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科技人才队伍和心理健康教育保障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非在编科技人才和心理健康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研究方向)应当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研究方向)。国内外相应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年龄条件:
科技人才: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心理健康教育人才: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列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3.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4.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曾受过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7.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系统(***:80/rszp/online_apply/login_***)注册并填写应聘信息,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二)资格审核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可登录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因填报信息有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工作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根据不同岗位需求,采取现场考核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指标进行量化评判。面试时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面试结束后经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拟聘人员自行在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并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上交至学院组织人事部门。
三、待遇保障
(一)用工性质:学校聘用制
(二)薪酬:入职后,按照所聘岗位享受同等待遇,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三)岗位职务:
1.科技人才。对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目标责任书》,再由学院选聘为学院科技处副处长(副科级)。
2.心理健康教育人才。对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聘用为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干事(主要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四)试用期:
科技人才试用期3个月,期间按所聘岗位基本工资发放。
心理健康教育人才试用期6个月,期间按试用期工资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咨询电话:0931-2391350
监督电话:0931-239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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